药物流产需注意适应症确认、用药规范、出血监测和术后护理,主要风险包括不完全流产、感染和内分泌紊乱。
1、适应症确认妊娠49天内且经B超确诊为宫内孕者可考虑药物流产,禁忌症包括宫外孕、哮喘、肾上腺疾病等,须由医生评估后开具处方。
2、用药规范严格遵医嘱分次服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,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、腹痛,用药后需在医院观察6小时,禁止自行调整剂量。
3、出血监测孕囊排出后阴道出血通常持续1-3周,若出血量超过月经量或持续超过3周,可能提示不完全流产,需立即就医清宫。
4、术后护理流产后2周内禁止盆浴和性生活,1个月后复查超声,可选择短效避孕药帮助内膜修复,同时补充铁剂预防贫血。
术后建议每日温水清洗会阴,1个月内避免剧烈运动,饮食注意补充优质蛋白和含铁食物,出现发热或剧烈腹痛需急诊处理。
流产后一般建议间隔3-6个月再考虑第二次妊娠,实际时间受到子宫恢复情况、流产类型、个人体质、并发症等因素影响。
1、子宫恢复:流产后子宫内膜需要修复,过早怀孕可能增加胎盘异常风险。可通过超声检查评估内膜厚度,建议遵医嘱使用益母草胶囊、屈螺酮炔雌醇片等药物促进恢复。
2、流产类型:自然流产对子宫损伤较小,通常休养1-3个月;人工流产或引产需更长时间恢复,可能需要3-6个月。药流后需监测HCG降至正常水平。
3、个人体质:年龄超过35岁或存在贫血、内分泌紊乱者需延长间隔期。建议孕前检查血红蛋白、甲状腺功能等指标,必要时补充铁剂、叶酸等营养素。
4、并发症:合并感染、宫腔粘连等情况需先治疗。可能出现腹痛、异常出血等症状,需使用头孢克肟、甲硝唑等抗感染药物,严重者需宫腔镜手术。
流产后应注意加强营养摄入,适当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,避免剧烈运动,定期复查确认生殖系统恢复状况后再备孕。